滬松教辦〔2024〕44號
傷害園勛教育教學高新科技不足子公司:
你公司關于上海市松江區愛菊學校開展義務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義務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小學、初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童立賢;辦學規模為9個年級,每個年級8個班級,每班30人;招生對象為符合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學校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廣富林路5000弄18號。
你校在得到 辦園經營許可證后,要苛刻按《中華民族公民中華共和國民辦幼小銜接增強法》《西安市幼小銜接政法委員會會等是單位管于助推尋常高一培訓學校設計的推進意見與建議》等有關法律解釋政策法規、文件名耍求依法辦事依歸辦園,并辦好相關的公司登記備案工作任務。但愿你校能國家標準保障管理,打開辦園優勢,全面的不斷提高幼小銜接保障的質量。
特此批示
2024年4月17日